2019年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政府招聘法律顾问公告
为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构建法治政府中的作用,根据《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和《汕尾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县实际,决定公开招聘县政府法律顾问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广东省范围内的法学专家和执业律师 二、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兼职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 (一)为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县政府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三)代理县政府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参与县政府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 (五)审查以县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六)参与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七)需要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 四、法律顾问的应聘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和聘用单位工作秘密,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 (二)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专家须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等领域成就显著,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未受过所在单位处分; (三)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须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且其本人及所在律师事务所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身体健康,能及时有效完成工作任务; (五)忠于职守,竭诚为聘用单位服务,维护聘用单位的合法权益。 (六)还具备下列条件者优先聘用: 1、全日制法律专科以上学历; 2、熟悉土地管理、规划设计、招商引资、国有资产管理、国有企业改制、投融资建设等业务; 3、其他可以优先聘用的情形。 五、报名所需材料: (一)海丰县人民政府招聘法律顾问报名表1份; (二)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三)学历证书及其他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四)本人从事执业律师经验或法学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五)其他报名所需材料。 六、报名地址:海丰县司法局复议应诉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股(设在县司法局五楼) 七、报名时间:2019年8月2日起至8月7日止。 八、报名方式 1、到海丰县司法局复议应诉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股(海丰县司法局五楼)报名,递交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 2、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报名 电子邮箱:hffzj@126.com; 邮寄地址:海丰县司法局(地址: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 联系人:郑伟杰 联系电话:0660-6680862 九、聘任 由海丰县司法局拟聘任人员名单报县政府审定后,签订聘任合同,聘任时间3年。 十、待遇 县政府法律顾问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获得合理报酬,具体待遇标准另行签订服务合同确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和《汕尾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海丰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5-13 06:31 , Processed in 0.069177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