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咸宁通山县乡镇幼儿园招聘教师20人公告
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精神,我县乡镇幼儿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教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社会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通山县在编教师。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2019年通山县乡镇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29日至30日。 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5:30。 (二)报名地点: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材料: 1.《通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一份(附件2);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年龄按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即年龄要求为35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根据相关规定,报考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50元。 (六)资格初审: 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1:3比例的,根据鄂人社函〔2017〕220号文件精神不设开考比例,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 五、准考证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9月5日。 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5:30。 (二)领取准考证地点: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笔试和面试使用同一张准考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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