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淄博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员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淄博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服务意识,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3、身心健康、思维敏捷、思路清晰、五官端正、形象大方、普通话标准; 4、具有扎实的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学习能力; 5、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和资格要求; 7、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格检查、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于2019年9月9日至9月10日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报到证(全日制学历提交)、《淄博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员工报名表》、工作经历相关材料(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同意报考证明(现在职人员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淄博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45号)一楼人事代理科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 审查合格后参加中心统一组织的经济、卫生相关专业政策考试,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需求岗位报名人数不到3人的,笔试后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笔试成绩入围后进入面试。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格检查 面试通过后统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体格检查。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格检查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淄博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zbwsrc.cn/)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根据中心相关规定办理编外聘用手续,聘用后待遇根据中心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四、其它事宜 本次合同制员工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中心纪检监察负责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淄博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3-2770815 点击下载>>> 1:淄博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员工招聘岗位及要求.docx 淄博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9年8月28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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