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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分局招聘辅警50人通告

2019-9-10 10:09|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238| 评论: 0

摘要: 根据《宁夏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吴忠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有力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通 ...
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分局招聘辅警50人通告

根据《宁夏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吴忠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有力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道德品质良好;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公安辅警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习惯;

3、截止通告发布之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此次招聘的工作岗位特殊,仅限男性,户籍为利通区);

4、身体条件健康(县级人民医院出具的检查报告,包括①身高在170CM以上,②心电图检查正常,③肺部X光透视正常,④常规B超检查正常,⑤肝、肾功能检查正常,⑥血压正常,裸视1.0以上,⑦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纹身和无精神病史,⑧无传染病等。);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伍军人,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近三年在吴忠市各级公安机关实习一年以上人员,具有机动车驾驶B1以上资格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现役军人、在校学生及已纳入人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范畴的;

9、其他不适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9年9月12日—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吴忠市公安局警务实战化训练中心。地址:吴忠市利通区金积大道利通区公安分局东楼203办公室

联系人:石婧(13995457650) 马凌艳(13309552018)联系电话:0953—2019259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报告,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银行出具个人征信报告,具有B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件资格的提供驾驶证件原件、复印件,吴忠市公安机关实习单位出具的实习证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到指定地点报名,符合条件的复退军人须另提供本人退伍证件。

2、报名须知:报名时,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需填写《报名登记表》,裸眼测试视力、并现场采集电子照片。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四、应聘考试

(一)体能测试。一分钟俯卧撑、立定跳远、4×10米往返跑、1000米长跑,单项25分(成绩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达标测试计分为标准)70分合格,满分100分。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凡发现违反考场纪律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定点考试,设立考场、实施监考。重点考核《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基础知识》、《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基础知识等,满分100分。按照1:2比例进入面试。应试人员自带答题用具,凡发现违反考场纪律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现场复核身高、体重等,主要考核应试人员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凡发现违反考场纪律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四)资历评分。对照同等优先条件的应试人员予以评分。凡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五)成绩核算。考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资历量化(10%),按照考分从高到低确定拟招聘人员进入体检、政审程序,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和公示

根据招聘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在吴忠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根据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合格的,在平安利通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影响录用的举报,经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3个月),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劳务派遣公司(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承接主体)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考核不合格者,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和程序要求予以解聘。因试用期离职、考入事业编或经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录用岗位空缺的,依据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通过考察从高到低依次补录。

(二)待遇。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劳务派遣公司正式聘用,并派遣至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享受规定的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

2019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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