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巴彦淖尔五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0人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五原县公安工作实际,经五原县政府批准,五原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0名,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如下: (一)监委专职看护岗位20名,男16名,女4名。 (二)公安勤务辅助岗位127名,男107名,女20名。 (三)蒙汉兼通岗位3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吸毒史,无传染性疾病)。 5、具有五原县户籍人员。不具有五原县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应聘: (1)高考入学前为五原县户籍的毕业生。 (2)在五原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连续五年以上且当前仍在岗的。 6、身高要求:男性身高在1.66米(含1.66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米(含1.58米)以上。 7、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10月18日至1984年10月18日,含18周岁和35周岁)。目前在五原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含40周岁,1979年10 月18日以后出生)。目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连续10年以上且当前仍在岗的,不受年龄限制。 8、学历要求:国民教育序列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前。目前在五原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学历放宽至高中(包括高中)以上。持有B1以上(包括B1)、B2驾照的,学历放宽至高中(包括高中)以上。 以上条件中,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处理的。 6、家庭成员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参加邪教等其它非法组织的。 8、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报告上级公安机关备案。 (一)制定招聘方案:由五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县公安局制定。 (二)发布招聘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五原县政府网(http://www.wuyuan.gov.cn)进行发布。 (三)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25日8:30―10月27日18:00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五原县公安局南楼办证大厅 3、报名要求:报名需登录五原县政府网(http://www.wuyuan.gov.cn ),下载并填写《五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本人携带《五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在政府网站下载打印,一式两份,贴有照片)和《五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治考察表》(需到户籍地派出所政审后盖章签字),以及4张近期免冠二寸蓝底照片、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具有二维验证码学历证明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以上证件都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可兼报。报名时需交纳报考费70元/人。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因所提交材料、联系电话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即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降低开考比例为2:1。 (二)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法律、公安业务,统一汉文制卷,并用汉文作答。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三)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应聘人员于2019年11月2日、3日到县公安局南楼办证大厅领取准考证。 (五)应聘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携带0.5mm黑色水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六)笔试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卷面成绩×60%+加分项 (七)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分类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五原县政府网公布,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 六、加分项 (一)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考生,加2分; (二)复员退伍军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加2分; (三)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或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加2分; (四)连续在本县公安局工作的考生,每满1年加0.3分,工作年限核算自参加工作之日起到公告发布日止。 以上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 七、面试 (一)按照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蒙汉兼通参考人员用蒙文作答。 八、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加分项+面试成绩×40%。 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九、体能测试 (一)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前150名进入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三)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人员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试。 十、体检、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由聘用单位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技艺、能力表现等情况,考核结果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体能测试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五原县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如出现举报情况,经核实不符合聘用资格者,取消聘用。 (二)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县公安局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3天仍未报到的,或者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人员薪酬参照《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巴人社发[2017]9号)》文件规定执行,缴纳“五险”,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 (七)用工形式:被聘用的辅警实行聘用制,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开展岗前培训,试用及培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合同时限:初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后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九)报上级公安机关备案。聘用工作结束后,由五原县公安局将聘用人员情况报告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备案。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一)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在五原县政府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咨询电话:0478-5233911 咨询时间: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五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 附件:1、 五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正反打印) 2、 五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治考察表.xls(正反打印)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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