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才网 网站首页 公共基础 法律常识 查看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十二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2017-6-2 14:06|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458| 评论: 0

摘要:   第十二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十二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第十二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相关分类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5-3 20:15 , Processed in 0.064323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