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工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年内江市市中区工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为多渠道多层次广纳优秀人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文化教育事业促进中心为内江市市中区工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设股级单位,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内文化、教育事业和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文化艺术、科普、法律、国防等方面的教育和辖区内中小学校外教育;协助教育部门开展辖区内青壮年扫盲工作;收集文化教育事业促进等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二、考核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三、考核招聘岗位名称及名额、类别、等级 (一)考核招聘岗位名称及名额:国防知识宣传岗位(6人)、法律法规宣传岗位(6人)、科普知识推广岗位(6人)、文化市场管理岗位(6人)、青壮年扫盲岗位(6人)。 (二)考核招聘岗位类别:管理岗位。 (三)考核招聘岗位等级:管理九级。 四、考核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守法遵纪,品行端正; 2.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第二十九条的回避规定; 3.具有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市人事考试网发布考核招聘信息。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具体动向,不再另行通知。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核招聘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二)报名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内江市市中区工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江市市中区沱鞍路新档案馆综合楼第八楼(翔龙中学北门)]。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 5.报名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①本人近期一寸彩照3张;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有效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有效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⑥若报考人员已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⑦《内江市市中区工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三份,请考生提前下载填写,并张贴照片。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内江市市中区工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后果自负。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考核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招聘。 ①面试工作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内江市市中区工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区纪委全程监督。 ②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③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不低于2: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聘岗位。 ④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得进入下一考核环节,并取消聘用资格。 ⑤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⑥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一代居民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由内江市市中区工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1.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 (五)考察及公示 考察由用人单位在县(区)人社部门指导下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报县(区)人社局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中区考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审批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程序报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体检、考察、公示程序中出现的缺额,均不递补。新聘人员须服从单位岗位安排,不服从安排者单位有权不予聘用。新聘用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聘期未满一律不得调动。 六、其他事项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内江市市中区监察局0832-2027506。 2. 本公告由内江市市中区工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 郭琳 咨询电话:0832-2039186 内江市市中区工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6日 附件.内江市市中区工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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