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招聘21人公告
根据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工作需要,现招聘“人才派遣”制( 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1名,具体如下: 一、用人单位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 5 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现役军人; 6.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 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条件如下: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1,要求 填写完整,不能空项,如没有填写“无”。) 2.应聘材料(PDF格式,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大专以 上)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岗位相关的其他证书。) 3.电子版1寸照片。 将上述 1、2、3材料以“姓名+应聘岗位”为题打包发送至邮 箱 tianhyrszp@126.com。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15日。 (三) 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止后,用人单位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 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 通知审核合格者到用人单位参加资格审查(因为工作量较大,不 符合用人单位本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2.参加资格审查须携带以下材料备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 (4)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按照上述顺序排列装订。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 考试和考核 1.专任教师岗位 主要采用专业能力考试(试讲)和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 其中专业能力考试(试讲)、考核(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专业能力考试(试讲)安排,于资格审查合格后予以通知。 2.其他岗位 主要采用专业能力面试和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专业能 力面试、综合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 40%和 60%。 ★面试安排:于资格审查合格后予以通知。 五、其他说明 (一)待遇面议; (二)应聘人员被录用后,与人才管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并由人才管理公司办理各类毕业生的接收手续、见习期满转正定 级手续等。 (三)用人单位不承担为应聘人员解决户口、住房、家属及 子女安排的义务; (四)招聘结束后,被录用人员原则上须在两周内到岗工作。 咨询电话:022-28779607,联系人:商老师,电子邮箱:tianhyrszp@126.com 附件【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2020年05月27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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