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宽甸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机关和基层所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七)被开除、辞退和辞职辅警不能报考。 (八)报考勤务类辅警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士兵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九)年龄在20—35周岁(2000年4月至1985年4月期间出生);男性身高在1.70cm(含)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含)以上;体重:实际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不限户籍。 (十)必须懂计算机操作。 二、招聘职位。 勤务辅警9人,男性6人,女性3人。 三、工资待遇 勤务辅警每月工资2100元(含个人缴纳保险);用人单位均给缴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6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宽甸公安局信访室(一楼北侧)。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填写并打印《宽甸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粘贴2寸近期彩色照片。 4、资格审查:(1)携带相关证件:报考人员携带填写完毕并打印的《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明等原件(每份证件需提供1份复印件)、无刑事犯罪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开具)。(2)学历认证:资格审查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审查时,须提供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的《中国高等教育电子注册备案表》。 资格审查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所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等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笔试 1、内容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时事政治)。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00分。 2、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于2020年6月19日以后登录宽甸公安网站( http://dd110.dandong.gov.cn/pakd/)查询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准考证号等信息。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3、分数线的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本次考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在笔试结束后可通过宽甸公安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六、体能测试 1、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含)以上者进入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将在宽甸公安网站发布。 2、测评项目和标准:
(1)男子组
(2)女子组
七、面试 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试结果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将在宽甸公安网站发布。 八、体检和政审考察 1、根据笔试和面试加权后得出总成绩,即笔试和面试各占50%。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承担。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在递补之内。 2、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考生身体条件除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外,还应符合人民警察职位所要求的特殊标准。 (1)单眼矫正后视力低于4.8,不合格。 (2)色盲,色弱,不合格。 (3)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4)纹身,不合格。 (5)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单耳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嗅觉迟钝,不合格。 (6)乙肝病原携带者,不合格;特殊标准体检以现场检测为准,不进行复检。 以上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鉴于辅警工作的特殊性,此次体检尿检呈阳性者不予聘用。 3、政审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政审考察工作参照《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九、培训聘用 拟聘用的人员,须参加宽甸县公安局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岗前培训,试用期2个月。培训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附件:《宽甸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宽甸县公安局 2020年6月16日 宽甸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人员填写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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