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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招聘工作人员86名

2015-10-2 23:10|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428| 评论: 0

摘要:   2015年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卫生系统及相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86人)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10月1日讯: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文件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北票市 ...
2015年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招聘工作人员86名

  2015年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卫生系统及相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86人)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10月1日讯: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文件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北票市卫生系统及相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6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统一考试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以报名:

  1、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以报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

  2、本市卫生系统在编职工只可报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的招聘岗位,且应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3、北票市农村卫生院改制出售时在编职工已买断工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品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0日(含)至1997年10月20日(含)期间生人);北票市农村卫生院改制出售时在编职工已买断工龄人员及报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本市卫生系统在编人员,上限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69年10月20日(含)后出生)。

  (四)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七)政策加分: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四个计划”(“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及高校毕业生就业“阳光工程”服务期满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其他符合报考条件且有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需提出申请并提供文件依据。

  四、招聘单位及职位

  招考单位及职位分类:

  (一)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市中心医院、中医院、职业病防治院、卫生监督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结核病防治所、初级卫生保健领导小组办公室、妇幼保健院等9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82个职位对外公开招聘。招聘职位分为医疗、医技职位54个、护理职位17个、公共卫生职位6个、药剂职位5个。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市医疗保险中心的3个医疗职位对外公开招聘。

  (三)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市中小学生教育保健所的1个医疗职位对外公开招聘。

  招聘单位性质、具体招聘职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表。

  五、招聘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0日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北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会议室(南山公园正门东走100米);

  3、报名费用:每人100元;

  4、报名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需用A4纸):

  (1)报名表考生可登陆北票人事人才网(http://www.lnbprsrc.com)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

  (2)近期免冠同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后补无效。

  5.报考人员性别、学历、专业等条件必须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6.本次考试实行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要认真填写报名表,认真阅读并领会诚信承诺内容,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发现有劣迹行为的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7.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并现场在承诺人处签字并按指印;

  8.考生领取准考证后,不允许再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以方便招考单位联络,因通讯不畅造成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2,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缩减招聘数量。

  (二)专业知识考试

  1、考试形式:考试采取闭卷形式,由北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统一组织。

  2、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专业知识考试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A类)医疗医技职位考生理学(50分)、解剖学(50分);

  (B类)护理职位考护理学(50分)、生理学(50分);

  (C类)公共卫生职位考公共卫生基础知识(50分)、预防医学基础知识(50分);

  (D类)药剂职位考药剂学(包括中药学)(50分)、药理学(包括中药药理学)(50分)。

  (三)成绩公示

  考试成绩在北票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确定加试人选

  根据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为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加试入围人选,入围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加试。

  (五)资格审查

  加试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卫生局负责对加试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阶段的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执业医师证书、执业护士证书、检验师(士) 资格证书、放射影像技师(士)资格证书、药剂师(士)资格证书等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加试资格,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比例依次递补。

  (六)加试

  根据北票市实际情况,以加试代替面试。加试采取笔试形式,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医学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医德医风及行风建设、健康教育知识等内容。具体加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专业知识成绩×70%+加试成绩×30%。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相关规定之标准,由卫生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2、待体检工作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

  将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北票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举报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举报必须属实名),取消聘用资格;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因考生个人弃权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或虽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与其本人按照北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票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岗位设置和竞聘上岗办法>的通知》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三份),连同考核材料和体检结果报北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具有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技术资质人员,直接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相关专业技术资质人员,限2017年12月31日止内考取相关资质,限期内考取资质后予以办理聘用手续,限期内仍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相关专业技术资质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自动解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上述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特别规定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人员,须在新聘用岗位工作达三年以上(含试用期)方可向其它单位流动。本项规定纳入个人承诺内容,作为报名及聘用的约定条款,凡报名或被聘用者视为知情同意此项规定。

  本公告由北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票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卫生局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咨询电话: 5392187 5822819。

  监督电话: 5392182

  职位信息:8aef51b492b489e959.rar

  登记表:feec3141b819ae11f5a.rar 

  北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票市卫生局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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