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劳动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人员共计17名,其中辅助A岗15人,辅助B岗2人。 三、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所报岗位工作。 (二)岗位要求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数额、招聘条件详见《2020年栾城区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公开招聘劳动聘用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现身份为栾城区劳动聘用人员。 8.其他不适宜从事劳动聘用人员工作的。 四、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采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完成招聘流程。招聘流程如下: (一)报名、审核 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8日17:00考生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第三方机构现场报名。报考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1.5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1、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缴费。考试服务费100元。地点为栾城区福景名都5号楼底商8号。 2、考生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本人及配偶结婚证、户口本)、毕业证等学历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信网验证码、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也可报名,现场确认学历时,须签订一份《承诺书》,承诺毕业时取得毕业证。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以100分设置,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公布面试成绩。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成绩并列的情况下,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再相同的情况下,毕业时间早者优先。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及有关岗位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须如实提供、填写体检资料,否则将取消考生成绩,上岗后也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 根据审核、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区委、区政府、区大气办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的,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工作由区大气办负责。培训期间考生如出现不服从指挥、违反培训纪律、培训结束后考试成绩不合格情况,则取消该考生上岗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此次招聘的劳动聘用人员不列编制,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按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用工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二)待遇 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岗位补贴、工龄津贴、年终奖。具体标准如下: 1、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标准按当年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标准为1900元)执行。 2、岗位补贴:标准由岗位补贴系数乘以当年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本次招聘的劳动聘用人员岗位补贴系数统一设定为0.4(即760元)。若上级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3、工龄津贴:从聘用到新单位之日起,每满一年,增加工龄津贴30元。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在校学习时间可作为计发工龄津贴年限。 4、年终奖: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享受年终奖,年终奖标准为当年12月份的全额工资(新入职员工,按当年实际工作月份比例发放)。 5、社会保险待遇。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为招聘人员按企业职工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 (三)开支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的劳动聘用人员的工资发放、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办理,相关费用从区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执行,对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二)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广大考生,本次招聘设置“招聘信息发布公众号”,其主要作用为:一是在面试过程中发布信息,提醒考生下阶段工作安排及时间节点;二是对面试过程中紧急事件,需要准确通知到考生的事项进行公告;三是对考生提出的共性问题,统一解答。关注方式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企事业单位招考”。 (三) 考生要保证通讯畅通,否则自行承担后果。招聘过程中若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拨打电话:88211369 (大气办咨询服务)、85978008(第三方机构报名服务)。 (四)本次招聘中涉的劳动聘用人员身份、年龄、户籍等截止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五)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人员,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六)未尽事宜由栾城区公开招聘劳动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本公告由栾城区公开招聘劳动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栾城区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公开招聘劳动聘用人员岗位条件表》 2020年6月29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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