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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362人公告 ...

2020-7-9 18:47| 发布者: 小宇宙| 查看: 373| 评论: 0

摘要: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8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8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19〕28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8〕4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

此次公益性岗位拟聘计划安置就业困难人员362人(其中区直机关事业单位79人,镇(街道)283人),同等条件下零就业困难家庭成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优先录用。

二、招录条件

(一)就业困难人员

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6类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4.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5.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向常住地的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未设立社区的向苏木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交申请,经由苏木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审核通过后,最终由东胜区就业服务局终审并认定,同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其他招录条件

1.身体健康。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分配。

3.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3.其他不适合从事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录人员待遇

待遇标准: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由就业补助资金拨付,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补贴期限: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以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补贴方式:所有补贴资金均实行先缴后补,即由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标准发放岗位补贴和缴纳社会保险后,凭相关凭证按月由就业补助资金拨付。

四、招录人员岗位职责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主要从事以下岗位的相关工作:

1.社区服务性岗位,包括在街道社区从事保洁、保绿、家庭服务、社会福利等社会服务性岗位;

2.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具体包括基层社会保障协理员、治安巡逻、交通协管员、城管协理员、公路养护员等辅助性社会管理岗位;

3.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性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收发、清洁、门卫、打字等辅助性岗位。

4.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其它岗位。

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否则取消其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2019年7月17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镇(街道)公益性岗位在各镇(街道)报名,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统一在东胜区就业服务局资金办(东胜区联邦大厦A座西附楼三楼301室)报名。

2.报名需提供材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4)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六、审核与公示

经审核和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东胜区就业服务局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各镇(街道)、用人单位也在相应公告栏进行同步公示,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0477-5125909,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并报送东胜区就业服务局备案。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7-5125909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联邦大厦A座西附楼三楼301室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7日

附件:区人社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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