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才网 网站首页 浙江 宁波 查看内容

2020年宁波象山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2020-7-10 15:15|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156| 评论: 0

摘要: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岗位名称:窗口工 ...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岗位名称:窗口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工资待遇

  1.年收入为3.5万元;

  2.五险一金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1号楼406室);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0574-89387465。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个人简历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后,划定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的即为面试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淘汰。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考试成绩1年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有效。如因人员空缺或工作需要调离,需替补的,按本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监督电话:0574-89282819。

  象山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7月9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4-29 06:22 , Processed in 0.062178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