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省眉山市城乡规划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2017年眉山市城乡规划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眉山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临时工作人员1名(辅助用工控制数)。 一、招聘条件 (一)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 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 熟练操作和运用办公系统软件,具有一年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经历; (四) 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表达能力,熟悉公文写作; (五) 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六) 做事细致认真,责任心强,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七)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9日-30日。 2.报名地点:眉山市江乡路建设大厦东附楼眉山市城乡规划局2楼财务人事科,联系电话:028—38283046,18990369533。 3.报名资料:(1)报考者须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一份,如实、准确填写,并张贴近期2寸彩色标准证件照片。(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3)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眉山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实施,符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资格审查通过者,我局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核,请报考者务必保证提交的联系方式正确无误和通讯畅通。 (三)考评考核 按照“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由眉山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实施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核情况等额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 眉山市城乡规划局根据考核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眉山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资待遇 1、所聘岗位聘期1年,每年一聘,其中试用期1个月。 2、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调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眉人社发[2014]80号)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报名人员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资格。 招聘全程由眉山市城乡规划局纪检组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28-38195053 。 五、本公告由眉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眉山市城乡规划局 2017年6月22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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