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2018-2020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历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4.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双柏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小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现场填写报名表。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检察业务等,分数为100分;面试内容:语言表达、逻辑思维、随机应变等能力,分数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满分100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三)体检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和聘用 体检合格被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合格被确定为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其他事宜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关注而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四)待遇:40000元/年(含五大保险); (五)本公告由双柏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8-7720806。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12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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