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学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本着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环节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5人,具体招聘岗位见文末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户籍在本地区者优先,身心健康,具有清晰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掌握现代办公技术。 3.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 4.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含本科)学历及学位(必须是全日制本科起点)具体条件见附件一。 5.执业医师范围与拟选择科室专业相对应。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25日。 3.联系方式: 临河区人民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0478-8253400 四、报名所需材料 1.将《临河区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填写完整。 2.报名审核资料:本人简历、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执业证。 五、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医院将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2.在工作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健康体检结果不能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 3.在校期间有违规、违纪的不予录用。 六、考核方式 1.考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以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为主,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 3.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4.按照应聘人员所属专业的笔试、面试成绩,优中选优最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5.在考核过程中,如未达到计划招聘人数,以实际录用为准。 七、体检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入职体检出现职业禁忌症及其他不适合被录用的情形,不予录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临河区人民医院招聘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九、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联系电话应填写准确,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2.一经录用,不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已聘用岗位。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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