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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海原县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58名公告

2020-8-27 18:14| 发布者: 小宇宙| 查看: 575| 评论: 0

摘要: 海原县职业技术学校是集中等学历教育及短期职业技能培训于一体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是我县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办职业学校。近年来,随着我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根据我校实际 ...

海原县职业技术学校是集中等学历教育及短期职业技能培训于一体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是我县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办职业学校。近年来,随着我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方式招聘教师5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岗位

  文化课、专业课教师58名:

  语文4名,数学8名,英语5名,历史4名,思政6名,物理3名,化学2名,地理4名,生物2名,体育2名,电子商务3名,护理3名,汽修3名,农学(果蔬花卉)2名,美术3名,钢琴2名,舞蹈2名。

  三、资格条件

  (一)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热爱职业教育,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没有明显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无纹身、无过渡染发、无彩妆及染甲、无明显疤痕(男性不得打耳钉,留长发)。

  3.具有相应专业技能等级证或教师资格证(2020届、2019届、2018届高校毕业生执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但须在一年聘期内取得与聘用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等级证书。

  5.师范毕业生或具有一定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6.招聘人员为体制外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已被我校辞退的人员;

  3.正在履行劳动合同,且无法及时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4.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6日至30日(即日起可电话咨询)。

  2.报名方式及联系电话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申请表(见附表)及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能等级证等证件的扫描件发送至327101311@qq.com邮箱。

  联系电话: 17341289633(张老师)

  15121892068(魏老师)

  15008637242(陆老师)

  3.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伪造相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同时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考试,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考试以面试为主

  1.面试时间:9月3日-9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试讲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地点:海原县职业技术学校录播室。

  3.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技能操作(专业技术教师)和讲课(公共基础课)。讲课内容由评委现场确定,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面试总成绩,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聘用对象。

  4.面试考生自觉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按照先后顺序进入候考区,至少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现场不得高声喧哗、逗留等,自觉维护现场秩序,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同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当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一定要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三)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标准按《宁夏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聘用名单及具体工作岗位安排意见,下发试用通知,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学校具体工作的招聘人员解除拟聘用关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4.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学校将根据个人年度考核及学校教育教学教师需求情况提出用人计划,择优进行续聘,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管理考核及待遇

  1.待遇。被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每月2600元(含个人社会保险部分),部分专业课教师待遇面议,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2.管理考核。聘用教师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实行同工同酬,优劳优酬,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解聘根据《海原县职业技术学校外聘人员聘用制度试行办法》执行。学期末考核合格并继续留任的发放假期工资,以上不含班主任费等其他津贴。

  六、相关要求

  1.对应聘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恶意报考以及招聘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报到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招考聘用资格,取消招聘资格后空缺的岗位依次递补。

  2.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未尽事宜,由海原县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考外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海原县职业技术学校公开发布的公开招聘教师补充公告为准。

  附件:海原县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申请表

  海原县职业技术学校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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