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0年补充人才招聘公告 作者: 时间:2020/9/11 阅读:212次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拓宽人才引进渠道,2020年面向社会补充招聘49名各类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位于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始建于1938年“简易师范”,1978年经国家教育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置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建制为副厅级单位,是一所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学校设有专业27个,其中师范类专业18个,目前开设有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教育、地理教育、汉语、化学教育、计算机教育、历史教育、旅游管理、美术教育、数学教育、体育教育、物理教育等专业,分属教育学、文学、理学等8个学科。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在校生6850名。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追求“敬业爱生,为人师表”的教风和“勤学进取,求是致用”的学风,致力于培养基础教育合格师资和各类人才。 二、引进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本科生。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四、引进人才优惠政策(见附件2)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二)学历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大于40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大于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一般不大于28周岁(199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熟练掌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中国语言文学类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现场报名(疫情防控期间,须电话预约) 2.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15日。 3.报名咨询人及电话 王老师18999656631、梁老师15199271377 固定联系电话:0903-2512400(工作时间:10:00-14:00,16:00-20:00)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和田师范专科学校,邮编:848000 4.报名所需材料:(请按顺序排列) (1)《和田师范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1份,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 (4)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5)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6)有意向到校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或副教授职称及以上人员,须填写《和田师范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见附件4); (7)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如到现场报名须验证原件、提供复印件;以电子邮件报名者需提供PDF版扫描件,用“姓名+报名岗位”命名,采用压缩文件包形式发送至邮箱:htsz6688@126.com;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面试、试讲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文件精神,采取考试方式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试讲,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此项成绩在管理岗位人员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 (2)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此项成绩在管理岗位人员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 (2)此项成绩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 3.试讲 试讲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此项成绩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 (2)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准备试讲教案和PPT课件三份。 4.总成绩计算方法 (1)管理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2)教学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40%+试讲×60%;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政审、体检环节。 (四)政审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由学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审对象的遵纪守法情况,是否有犯罪记录,现实表现,遵守社会公德和奖惩情况进行政治审查。如出现空缺岗位,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体检 政审合格人员进校后,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另选二甲医院进行一次复查,以复查结论为准。出现岗位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考察 1.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考察。 2.应聘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如出现空缺岗位,予以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招聘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由学校人才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及招聘工作人员凡违反招聘程序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应聘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903-2518025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遇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人才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利用相关方式及时进行公布。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发布的相关信息。 (三)未尽事宜,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0年补充人才招聘需求一览表.xls 附件3:和田师范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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