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文职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分为窗口服务、新闻宣传、财务会计、行政助理7个岗位共计10人(详见招聘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岁—30岁之间(1989年9月1日之后至2002年9月30日之前出生); 2.具有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户籍; 3.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5.自愿从事文职人员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6.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8.在寻甸县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警工作并在职的不受户籍限制; 9.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岗位条件 (详见招聘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缴费按照报名网站提示的缴费流程操作,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6.根据报名初审情况,如有岗位削减情况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 7.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于2020年11月4日上午9:00分至11月6日下午17:00分之间,登录云南考试招聘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为参加招聘考试的重要身份证明,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后续各环节均须出具准考证和身份证等。 8.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绿码入场。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3708861619。 (二)考试 1.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文化知识掌握情况进行书面测试。 方式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范围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部分。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培训机构。 笔试加分: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含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的配偶、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报名及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2.体能测评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与体能测评人数1:4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员。如岗位进入体能测评人员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均进入体能测评。如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体能测评的,正常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科目为纵跳摸高、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有一个项目不合格即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过程中,由于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或明知自身进行体能测评可能产生风险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能测评不得申请免测或缓测,测评结论一经做出,不再进行复测,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参与后续环节。 体能测评若出现合格人数低于招聘岗位人数2︰1的,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依次递补一次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体能测评合格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出现自愿放弃或其他不宜继续参加招聘情形的,须于资格复审前3日向寻甸县公安局提出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并从体能测评合格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如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资格复审。如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资格复审的,正常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报名表、承诺书与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安机关在职的勤务辅警人员还需提交2020年8月31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证明及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在职勤务辅警证明。 (2)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原件。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自愿放弃或其他不宜继续参加招聘情形的,必须在面试3天前向寻甸县公安局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并在本岗位从体能测评合格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 如特殊情况出现低于1:2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正常进行面试。等额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面试总分100分,成绩现场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 (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三)体检 总成绩经公示期满后,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对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 (四)考察和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和政审,具体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中若出现不合格的情形,按该岗位考生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依次递补。若递补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统一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 (三)“专业要求”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安机关招聘文职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0871—12388。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2654181。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0871—62653359。 附件:1.招聘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0年9月30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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