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决定在编制外面向社会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不设指定岗位,招聘人数为若干人,被聘用人员实行编制外合同管理。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归纳能力,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它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不限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 (5)能够从事起草综合性文件、工作报告和组织协调开展学术调研、信息宣传以及摄影工作,在各大报刊或网络上公开发表过文章、论文的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起至11月15日截止(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所需材料 (1)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发表文章证明材料; (5)1张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及1-2张全身照。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到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政治部405室(覃塘区中山大道7号)报名; (2)邮寄方式报名:邮编:537121,邮址: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3)电子邮件报名:电子邮箱qtfyzgg@163.com;写清楚姓名和标注“应聘法院工作人员岗位”字样。 (二)笔试和面试 本次招聘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办理聘用手续程序进行。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笔试和面试。 (三)聘用 本院根据报名条件、笔试成绩和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拟聘用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由我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合同制工作人员,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面议(从优)。 2.对正式聘用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合同制人员,按国家、自治区和贵港市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本公告由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4650336 联系人:邱建营 附件: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9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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