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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怀化溆浦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9人公告

2020-11-17 11:40| 发布者: 朵朵小编| 查看: 424| 评论: 0

摘要: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农办牧〔2020〕17)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动物防疫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募计 ...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农办牧〔2020〕17)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动物防疫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及岗位

全县共招募特聘动物防疫员19人,岗位为乡镇动物防疫专员(具体见附表1)。

二、招募范围

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具有大专 以上学历并从业 3 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 兽医技术骨干;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 3 年(含) 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全日制高校畜牧兽医专业立志服务基层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三、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踏实;

(二)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政策理论水平;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大专(含)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报考人员年龄以有效身份证出生年月日为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含)。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募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溆浦红网和政府网发布招募公告信息。公告期从发布公告次日起计算,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2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设溆浦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人事室,实行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见附表2)。联系人:董志刚13574582053、樊丽亮15074583455。报名时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和资格认证证书(执业兽医师证、乡村兽医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并现场填写提交报名表两份。

(三)资格审查

由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特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招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及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知识。开考比例按有效报名人数占计划招募人数3:1进行。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降低开考比例并设定最低分数线。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按招募岗位计划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总成绩出来后在“溆浦红网”公示成绩。

(五)体检

根据综合总成绩,按招募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负担。因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2位)。

(六)确定拟聘人选公示

由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签订服务合同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拟聘人员签订服务合同。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为合同制性质,与溆浦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签定聘用合同,年薪约55000元(含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工伤保险费用); 每月基本工资2800元(按月发放);剩余资金作为绩效工资和年终奖金。

六、聘用期限及管理

1、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实行一年一聘。

2、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后不再续聘。

3、溆浦县人民政府制定《溆浦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考核管理办法》,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进行管理,聘用期间,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聘用协议;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溆浦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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