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桂平市自然资源局编外工作人员8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招聘岗位 1.具有较强的学习、工作和沟通能力,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工作踏实,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廉洁正派、无不良个人记录,有较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服从工作安排。 2.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要求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专业不限,有从事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经历者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从1985年11月18日至2002年11月18日期间出生)。 3.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纳入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9日—11月25日的法定上班期间(8:00—12:00,15:0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桂平市西山镇杏花街市自然资源局三楼人事股; 报名须提供资料: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同时提供原件核对);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桂平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由应聘者本人事先下载并如实填写好)。 (二)组织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人选根据面试情况,由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按桂平市自然资源局通知要求,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关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聘者承担。 (四)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组织考核。 (五)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聘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正式聘用。经聘用后,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聘期为3年。 (七)聘用待遇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市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 (八)被聘用人员有如下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解除聘用关系: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 3.违反桂平市自然资源局制订的有关规章制度;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 5.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秘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6.因身体原因被确认不再适宜从事聘用单位工作的; 7.思想堕落、品行不端正、行为有损聘用单位形象的; 8.在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 9.自动辞职的。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桂平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公开招聘电话:6768956。 点击下载>>> 桂平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桂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18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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