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选调阳泉籍在外幼儿教师回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资格符合、学科需要、公正公平、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名额 根据工作需要,拟选调幼儿教师3名。 三、选调对象 1.阳泉籍在外地工作的在编在册幼儿园教师。 2.矿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直系亲属、配偶为外地的在编在册幼儿园教师。 3.阳泉市范围内,有志于到矿区工作的在编在册幼儿园教师。 四、安置单位 选调教师一律在阳泉市矿区新蕾幼儿园工作。 五、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 2.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以后出生),中级以上职称以及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2月以后出生); 3.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历(有任职和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达到最低服务年限);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近三年师德师风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阳泉市矿区在编幼儿教师回乡任教计划实施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或在处分期限内的; 3.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动情形。 六、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1.发布公告 在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yqkq.gov.cn)发布公告。 2.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8:00至12月18日18:00(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教师请在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下载《报名人员信息表》,并将本人书面申请、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本人所在单位同意选调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与附件《报名人员信息表》打包发送至阳泉市矿区教育局邮箱(kqjyjrsk2020@163.com)。 (二)资格复审 1.对报名初审合格的人员,矿区教育局将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发送初审结果,通知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资格审查结果未能通知到的责任自负。 2.进入资格复审的教师按指定时间携带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到矿区教育局人事科三楼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选调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4.资格复审通过人数较多时,视情况增设专业测试环节,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以官方公告为准。 (三)考察 阳泉市矿区区委人才工作领导组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并按相关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四)体检 拟选调人员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同意后,在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yqkq.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其选调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办理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由阳泉市矿区新蕾幼儿园与选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选调阳泉籍在外幼儿教师回乡任教的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选调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阳泉市矿区区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3-4043283 0353-4196009 监督电话:0353-4069121 附件:报名人员信息表.xlsx 阳泉市矿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7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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