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有效缓解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进一步完善基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提升兽医公共服务质量,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20名动物防疫专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择优聘用。 (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限祁东县本地户口;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动物防疫等工作; (三)社会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周岁,1975年12月31日后出生)。 (四)动物防疫专员主要招聘对象(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⒈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4.在基层畜牧兽医机构或乡镇政府服务、群众反映良好的动物防疫人员; 5.全日制高校畜牧兽医专业,立志服务基层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6.原祁东县畜牧水产局定向委培生。 三、招聘名额 招聘录取20人 1、原祁东县畜牧水产局定向委培生中招聘10名。 2、从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参考人员中招聘10名。 四、服务内容 (一)为县域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三)与乡村兽医、兽医社会化服务人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提高乡村兽医、兽医社会化服务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四)为县乡畜牧兽医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五)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及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交办的工作。 五、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实行一年一聘。聘用人员如不服从安排,做自行退出聘用处理,不足名额从未聘用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聘用。 服务期内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聘用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聘用。 (二)待遇。工资实行“基本补助+绩效补助+办公经费”的方式管理,每月发放基本补助2300元[包含用人单位根据政策为聘用人员缴纳的社保、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岗位绩效补助500元、办公经费300元(根据用工单位岗位职责考核情况按季度发放),聘用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三)管理。聘用人员具体工作由祁东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调配安排,金桥、鸟江、归阳、粮市、河洲、过水坪、双桥、灵官、风石堰、马杜桥、白地市、黄土铺、石亭子、官家嘴、步云桥、砖塘、蒋家桥、凤歧坪、太和堂、城连墟乡镇各1名。如不服从安排,做自行退出聘用处理。 六、报名方式 (一)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到祁东县党政门户网下载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现场查交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并上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 (二)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需现场上交工作简历及原工作单位出具的介绍证明;有相关职业技能证书的,需现场查验证书原件,上交证书复印件。 (三)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以及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录取方式。 1、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记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数,从高分录到低分,录取20名,分数相同时,有相应技能证书者优先,如同时拥有证书者,从事动物防疫工作时间长的优先。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体检。按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自负,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 3、考察。重点考察报名对象资格条件等情况。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本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及拟聘用岗位,报上级审核同意,并经公示五个工作日后正式聘用。 5、试用期。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安排到聘用岗位试用一个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试且拟录用的人员。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12月31日17:30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401室(县正西路一号) 联系人:周芳(13908446892) 九、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按照要求报考,服从招聘工作统一组织,不得弄虚作假。 (二)参与招聘组织实施的工作人员要严守招聘工作纪律,按招聘方案开展工作。 (三)祁东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15973396675 祁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27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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