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有效缓解就业压力,及时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依据《晋中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为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为26个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43个。 见附件《晋中市太谷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具有我区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以下人员: (一)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我区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二)靠借贷上学或家庭稳定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三)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四)残疾人。 (五)建档立卡贫困户。 (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 (七)我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2、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 12月31日。 2.报名地点:晋中市太谷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人社局四楼就业1号窗口)。 3.报名时携带材料: (1)“4050”人员: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领取失业金或经济补偿证明; (2)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助学贷款合同或相应证明材料、低收入相关印证材料; (3)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证明失业状态的印证材料; (4)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享受低保失业人员:提供相应证件; (5)以上人员均需带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3张,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认定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带所需材料,到太谷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就业1号窗口领取《晋中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进行就业困难认定,并签订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 (三)面试。 本次招聘,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当场进行面试,招满为止。 对申报单位岗位超过其招聘人数的报名人员,可自愿选择给予调剂,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 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太谷区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太谷人社”“太谷县人力资源市场”进行公示。 (五)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三年,合同期满自动退出。 五、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500元),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并给与补贴,其中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活动,解释权为晋中市太谷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54-6228313 晋中市太谷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28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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