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医改工作要求,贯彻实施县委、县政府“人才强卫”战略,切实加强集贤县医共体技术队伍建设,改善医疗机构卫生专业人才和人员短缺现状,全面提升我县医共体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拟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和招聘计划 针对我县医共体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人员严重短缺的实际,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2021年计划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计89人,其中,乡镇卫生院64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人(详见附件1-1、1-2)。具体岗位及人数如下。 (一)乡镇卫生院引进人才(共计46人) 1.药剂岗:12人,其中,西药剂5人、中药剂7人; 2.医学检验岗:6人; 3.医生岗:28人,其中,临床医学类17人、医学影像7人、中医类2人、口腔医学2人。 (二)乡镇卫生院招聘人员 1.护士岗18人; 2.药剂岗、医学检验岗、医生岗实际招聘数量在乡镇卫生院计划总量内引进人才工作后确定,具体以集贤政府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人员(共计25人) 1.临床医学专业11人; 2.精神医学专业、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专业、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专业、皮肤与性病专业各1人; 3.预防医学专业、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各2人; 4.医学检验专业6人。 二、引进和招聘方式 采取分两个阶段方式进行,即:先根据岗位总量按条件优先为乡镇卫生院引进人才,引进工作后的药剂岗、医学检验岗、医生岗剩余岗位数再通过招聘方式为乡镇卫生院进行补充。乡镇卫生院的护士岗位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仅通过公开招聘形式进行。 1.第一阶段:引进人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设面试,根据岗位数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政审。如有增补情况,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2.第二阶段: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设笔试、面试。原则上笔试设置开考比例为1:3,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例确定(如出现需增补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达不到比例时,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原则,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可通过适当降低比例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在本次招聘总量内调整岗位计划数方式,力争本次招聘工作取得实效。按总成绩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1:1比例进入政审、体检。如有增补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三、引进人才和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共用部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4.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6.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条件(各岗位条件须同时具备) 1.乡镇卫生院引进人才岗位条件 ⑴药剂岗。①年龄在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②卫生类中药或西药专业;③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⑵检验岗。①年龄在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②医学检验专业;③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⑶医生岗。①年龄在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②相关岗位类别医学专业;③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④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全科医生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三证之一。 2.乡镇卫生院招聘人员岗位条件 ⑴护士岗。①年龄在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②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③卫生类护理专业;④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⑵药剂岗。①年龄在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②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③卫生类中药或西药专业。④具有卫生类药学专业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⑶检验岗。①年龄在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②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③医学检验专业。④具有医学检验专业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⑷医生岗。①年龄在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③相关岗位类别医学专业。④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及以上相关资质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人员岗位条件 ①年龄在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③符合相关卫生类别招聘专业要求。④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及以上相关资质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信息发布 通过集贤政府网(http://www.jixian.gov.cn/)平台,面向社会发布人才引进和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1月5日---13日。 五、引进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引进人才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2021年1月22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现场报名人员应自觉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三宝”(扫码、测温、戴口罩)。如有14天内风险地区旅居史等流行病学史的报名人员,可先电话联系后,通过电子邮箱方式传送相关材料,材料原件可延期审查。报名时间如因疫情原因延后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发布。 引进人才报名地点:集贤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楼六楼) 联系人:曲文博 联系电话:0469-4667075 电子邮箱:772802906@qq.com(请将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上传) 2.招聘人员报名时间:2021年2月22日-2021年2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要求同上。 (二)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 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3);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职称证、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执业医师(助理)证、护士执业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与报名岗位条件相关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6.2002年以后取得的学历另需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一份。 7.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交现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该证明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格审查 招聘人员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牵头,县卫健局配合组织实施。报名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现场由工作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学历、专业、资质是否符合招聘岗位需求。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和招聘人员的全过程,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本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1.笔试 招聘人员笔试由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组织专家命题,笔试满分为100分,以业务知识为主,考核应聘人员业务水平高低。 2. 面试 招聘人员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组织专家命题,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 招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4.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体检 招聘人员体检由县人社局牵头,卫健局配合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按引进和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额按成绩顺延递补。 (六)政审 招聘人员政审由集贤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敬业精神及是否参加非法组织等事项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额按成绩顺延递补。 (七)公示 按以上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集贤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名单在集贤政府网(http://www.jixian.gov.cn/)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被公示人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由县人民医院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落实事业单位编制,享受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含试用期)。签订聘用合同,在用人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落编后实际工作满3年的(规培期不计算在内),因工作需要可以在集贤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申请工作调动。乡镇卫生院引进人才、招聘人员由县医共体牵头医院(县人民医院)统一调配使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调配使用。 (九)引进人才程序 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和卫健局配合组织实施,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及待遇均参照招聘人员以上程序进行。 六、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次人才引进和招聘人员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集贤县医共体引进人才和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建华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李思文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建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光仁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李 平 县人社局局长 赵俊鹏 县委编办主任 闫照玉 县财政局局长 张 涛 县卫健局局长 赵志娟 县人民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主任由张涛同志兼任。 (二)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云龙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李思文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光仁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李 平 县人社局局长 赵俊鹏 县委编办主任 闫照玉 县财政局局长 张 涛 县卫健局局长 赵志娟 县人民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主任由李平同志兼任。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集贤县医共体引进人才和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1:《2021年集贤县医共体公开引进卫生人才和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乡镇卫生院) 附件1-2:《2021年集贤县医共体公开引进卫生人才和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附件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1-1:集贤县2021年医共体公开引进和招聘人员计划(乡镇卫生院).docx 64d6a6841e276abf59c1e3bc413505a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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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集贤县2021年医共体公开引进和招聘人员计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docx 附件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538478e2eb7c9fcad16d623e09f7a48d.doc
附件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dd4f72e688bfb09731629e62d0700e2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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