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公立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一名后勤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爱岗敬业,服从医院安排调配。 ㈡身体健康,胜任报考岗位工作。 ㈢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2月6日以后出生); ㈣学历及资历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类土木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2、具有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江苏省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B类以上(含B类)等级证书; 3、具备300万元以上医院基础建设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 ㈤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20版)。 二、有关待遇 本次录用人员纳入医院合同制管理。 四、招聘程序及具体安排 ㈠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1、将报名表电子版和全套附件资料(同现场报名要求,按顺序清晰拍照或扫描成1个WORD或PDF附件形式)提交至指定报名邮箱,邮箱地址为:lygrsk@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毕业专业+报考岗位。 2、报名邮件需要修改时,务必在原邮件基础上改动,保证所有报名材料在改动后的邮件中,邮件主题为:(修)姓名+毕业专业+报考岗位。邮件中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咨询。 3、报名时间: 2021年2月6日0时-2021年2月19日24时。 ㈡资格审查 1.初审:根据个人提供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通知来院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对于报名材料不齐导致初审未通过的,责任自负; 2、资格复审:对报名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审查内容包括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经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招聘考核。 ㈢考核 1、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为100分; 2、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足1:3比例,设置最低录取总分线为70分; 3、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㈣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㈤录用 1、对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2、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协议,终止聘用关系。 五、相关事项 ㈠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对于因个人填报信息不准确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于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㈡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㈢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监察室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0518-85804990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人事处负责解释,考务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0518-85820521庄老师、李老师 点击下载>>>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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