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导思想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宗旨,本着“因需设岗、精简高效、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工作思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临时用工。 二、用工形式和招聘岗位、数量 (一)用工形式:编制外用工。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精神科医生2名,心电医生1名,B超医生1名,CT医生1名。 三、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医院的决定。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能力条件,熟悉本岗位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四)报名精神科医生需具有第一学历本科,精神医学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及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者优先。 报名心电医生需具有第一学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及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者优先。 报名B超、CT医生需具有第一学历本科,医学影像专业;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及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者优先。 (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有主人翁责任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和户口原件、复印件(各1份); 4、2寸免冠照片1张。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3日-2021年3月2日15:00截止; 2、报名地点:人事科办公室; 3、咨询电话:0459-8897011。 (三)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和岗位的资质要求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 (四)考试及面试 具体考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经考试及面试、体检合格者,在医院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医院签订《临时用工劳动合同》。 五、岗位相关待遇 试用期3个月,本科学历工资税前2229元/月,硕士研究生学历工资税前3192元/月,缴纳五险,试用期满通过考核取得相应处方权后,参公管理。 六、组织领导 (一)招聘编制外用工领导小组 组长:赵希武 庄永志 副组长:张洪文 成员: 张 伟 王铁夫 孙大伟 彭龙颜 毛成杰 林 洁 (二)招聘临时用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长:张洪文(兼) 成员:吴亚楠 郭广林 孙霞 王维国 张晗祥 (三)招聘临时用工监督小组 组长:林洁 成员:张世海 大庆市第三医院 2021年2月23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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