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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江师范学院招聘校医院医务人员公告

2021-3-1 16:24| 发布者: 朵朵小编| 查看: 284| 评论: 0

摘要: 为加强学校医疗及传染病防控工作,学校决定面向社会以“劳务派遣”方式招聘1名医务人员(医生或护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应聘条件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2.身体健 ...

为加强学校医疗及传染病防控工作,学校决定面向社会以“劳务派遣”方式招聘1名医务人员(医生或护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2.身体健康。

3.专科及以上学历。

4.已取得医师或护士执业资格,或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但所学专业能报考临床或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资格,护士需同时具有3年以上护理工作经验。

5.符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医务人员的管理规范。

6.熟悉电脑操作。

7.服从校医院工作安排。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1.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3月7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dxw72790120@163.com。

纸质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需在来校参加考核时提供原件核查。各证均需查验原件并递交复印件1份。

(3)报名联系人:段老师,电话:13452566625。

2.资格审查

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21年3月9日前通知审查通过人员来校参加考核面试(考核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4.公示审批

依据应聘者的考核面试成绩,择优确定1名拟聘人员并在学校人事处网上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5.签订合同

学校审批同意录用的人员,经体检和岗前培训后,与我校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招聘岗位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与社保

录取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与我校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学校工作,工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为招聘人员配缴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硕士研究生待遇面议。

附件:长江师范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长江师范学院

202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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