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妇幼保健院是国家二级妇幼保健院,国家级爱婴医院、国家级母婴友好医院、省级十佳保健院、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担负着全县辖区内妇女保健、围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健康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等。 近年来,医院规模不断扩大,专科建设进一步加强,目前拥有三个业务分工不同的独立院区,现有的人才储备及梯队建设已不能满足我院发展以及新技术引入和新学科开展的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6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3.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有执业医师资格者年龄(放宽到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服从医院统一分配。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招聘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医院在医院微信公众平台及医院公示栏内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相关事项。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03月30日至04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电话:0379-66288657 0379-66231948 3.报名地点:洛宁县妇幼保健院八楼人事科(新院区-王范信尧广场对面) 4.报名要求: (1)报考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彩色一寸照片1张。2021年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的学籍证明和学籍号。 (2)本次招聘按学历、专业报名,每一个考生只能选报一个专业,报考专业必须与毕业证上专业一致,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曾在其他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需提供解聘证明。 (三)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处,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2.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持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总分100分。 1.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2021年04月16日上午09:00)(地点:新院区会议室) 笔试形式: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报考人员考试相应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持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或专科起点岗位本科毕业生报考可适当加分。 一类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学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2021年04月16日下午14:30)(地点:新院区会议室) 根据笔试成绩,原则按拟招聘人数 1:2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内容:面试以答辩为主,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等。 应聘者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员工新入职体检项目和标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结果公示 以上招聘环节通过人员,经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医院微信公众平台及院内公示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天,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379--6623194862939187 五、录取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即被医院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按劳动部门核定的见习期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医院成立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监察室的监督下具体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及协调等工作。 八、纪律要求 医院成立招聘工作纪律监察小组,办公室设在医院监察室,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以及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九、相关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医院微信公众平台及医院公示栏内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9-66231948 人力资源部: 0379-62939187 洛宁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洛宁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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