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和学校“十四五”建设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全面提升办学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和《中共山西大同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省委建设人才强省优化创新生态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制定2021年度引进博士及其他高层次人才工作方案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基本条件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背景与山西大同大学本科及研究生教育所开设专业一致(具体引进专业见附件);年龄一般为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大学本科毕业高校为世界一流大学、教育部认定的国内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高校的,本、硕、博所学专业为同一学科专业领域的,优先引进。 引进方式:全职引进。 二、引进博士的相关待遇 (1)教育部公布的国内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世界一流大学(不含境内)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享受住房补贴40—6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20万元,文科15万元。 其中,主持1项有经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者,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本、硕、博所学专业为同一学科专业领域者,大学本科毕业高校为世界一流大学、教育部认定的国内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高校者,享受住房补贴60万元。 主持1项有经费的部委级、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者,出站的博士后,发表5篇以上(含5篇)国内外高水平期刊论文者,享受住房补贴50万元。 发表5篇以下国内外高水平期刊论文者,享受住房补贴40万元。 (2)普通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享受住房补贴25-3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20万元,文科10万元。 其中发表3篇以上(含3篇)国内外高水平期刊论文者,享受住房补贴30万元。 发表2篇以下国内外高水平期刊论文者,享受住房补贴25万元。 (3)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或属于我校紧缺急需专业的博士研究生,也可实行“一事一议”方式进行引进。 (4)所有引进博士享受博士津贴2000元/月,全年按10个月计算;按照副教授标准享受校内绩效待遇,执行期3年。 (5)入职后,学校可按照学校公租房管理办法,根据学校房源情况,为其提供过渡性公租房;符合大同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学校可协助申请享受大同市引进人才有关政策待遇,包括政策性住房;符合山西省人才引进条件的,学校可协助申请享受山西省引进人才有关政策待遇,包括生活补助10万元,科研经费5万元。具体政策见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6)学校根据编制、工作需要和博士配偶自身条件,妥善解决博士生配偶的工作问题。根据山西省有关规定,如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副教授职称,经考察合格,可办理入编调动手续。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可根据学历和专业,以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的形式安排工作岗位,其工资等待遇按照《山西大同大学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同时享受校内绩效。 (7)学校住房补贴为实补金额,一次性发放;科研启动费按学院科研立项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岗位及专业要求 工作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专业要求及引进数量见下表: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山西大同大学热忱欢迎国内外博士研究生加入,本招聘方案全年有效。 有意加入的博士研究生与校内各用人学院联系人联系,并将应聘材料电子扫描版发送至用人学院联系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即可完成报名;也可在我校开展的校外博士招聘活动现场进行报名。应聘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已取得的毕业证(本、硕、博)、学位证(本、硕、博);海外博士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学生提供在校学生证; 2.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党组织加盖公章的个人现实表现证明;已毕业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社区、村委会出具的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 3.本人申请享受的待遇及相应的教学、科研成果、获奖等支撑材料电子版; 4.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二)初审及考察 各用人学院负责对报名的博士研究生进行资格初审和考察。对符合学校引进条件的进行政治思想素质、教学能力、科研水平、个人品质的全面考察。考察一般采取面试方式,特殊情况也可通过电话、网络进行。 (三)审核及录用 各用人学院考察结束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拟聘用名单,形成考察情况报告,连同应聘材料报党委人才办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专业业绩、考察材料等进行形式审核。审核通过,进入公示环节;公示期满无异议,即可录用。 咨询电话:0352--7518287(白老师) 0352--7518180(闫老师) 五、引进博士的管理方式和服务期限 1.引进博士实行合同管理。对在我校工作的引进博士,在享受待遇前,需签订有关服务期限、相应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协议书。 2.凡全职引进的博士服务年限一般为8年。实际服务年限不足协议确定年限的,按协议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学校与博士签订工作协议后每3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下一个聘期相关待遇发放的依据。 山西大同大学党委人才办 2021年4月2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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