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消防救援支队在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市委市政府的双重领导下,主要承担各类灾害事故救援、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教育以及火灾事故调查等相关工作职责,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模式。现根据工作需要,我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人员,招聘报名时间从4月19日至4月30日。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的人员; 3.曾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6.曾拥有海外国籍的; 7.由于各种原因,其政治表现难以查清的;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待遇 按照我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标准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1个月(发放基本工资),正式入职后月工资5000-6000元(含五险一金),随工龄增加及工作表现,逐年提高工资待遇,提供食宿(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安排),配发制式服装。 五、管理模式 录用人员按照《河池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休息休假规定如下: 1.日常实行行政班制度,周一至周五上午上班时间为8:00至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5:00至18:00,周六周日原则上享受双休; 2.按照《广西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政府专职消防员)探亲休假和日常休整暂行规定》,参加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时间1年以上,5年以内的,每年享受1次休假,假期5天;工作时间5年以上,10年以内的,每年享受1次休假,假期10天;工作时间10年以上的,每年享受1次休假,假期15天。休假可一次性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分段安排一般不超过不超过2次。 六、用工形式 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劳动合同每年一签。 七、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78-2210330。 3.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附件 1 河池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岗位表
附件2:河池市消防救援支队报名登记表2021.4.20.docx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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