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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西大学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公告

2021-5-27 15:03|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288| 评论: 0

摘要:   山西大学创建于1902年,是我国最早创办的三所国立大学之一。学校于1998年成为山西省重点建设大学,2005年成为山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2016年,成为国家中西部“一省一校”重点 ...

  山西大学创建于1902年,是我国最早创办的三所国立大学之一。学校于1998年成为山西省重点建设大学,2005年成为山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2016年,成为国家中西部“一省一校”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山西省出台意见支持山西大学深入实施“1331工程”,对标“双一流”实现率先发展。2018年,在省部共建和“一省一校”建设基础上,我校正式成为教育部和山西省政府合建的部省合建高校。近年来,学校主持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各类项目稳步增加,先后荣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技术发明二等奖、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等16项国家科研大奖。2019年,成为山西省唯一一所入选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高校。

  学科门类齐全,科研实力雄厚。现有86个本科专业以及7个本科双学位招生专业。现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9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5个;硕士专业学位种类24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博、硕士点各2个;目录外二级学科博、硕士点各4个。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30000人,办学条件优良,治学环境优雅,是省政府命名的“园林化单位”和“绿色学校”;目前拥有坞城校区、大东关校区、东山校区(在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3008亩,建筑面积110万平方米。在建的东山新校区更将为学校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根据工作需要,学校面向社会招聘以下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5名,均为事业编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2020、2021年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内外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七)国内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的毕业生,应在2021年5月24日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5日-2021年6月7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应聘者进入(http://www.sxu.edu.cn)右上角菜单栏中“招聘”页面,进入“山西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注册个人用户,填写个人信息,保存个人简历,应聘岗位,并按照招聘流程提交其他相应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未通过初审筛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同时对报名者进行心理测试,对心理有问题的应聘者,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1)本人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未就业的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网签的高校提供未就业证明,已就业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

  (三)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校成立考核专家组,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实行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大学组织实施。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大学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大学人力资源处。

  联系人:赵老师、芦老师

  咨询电话:0351—7018264

  监督(举报)电话:7011768

  学校网址:http://www.sxu.edu.cn

  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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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山西大学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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