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通知的通知》(陇政办发[2020]74号)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9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市政管理所1人,自然资源管理局1人,巩昌镇社区2人,巩昌环卫队3人,文峰环卫队1人,和平乡残疾人专职委员1人。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1.招聘对象为陇西县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法定劳动力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7)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2014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1.组织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结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于2021年6月24日下午2:30-6:00在陇西县人力资源市场(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大厅,县法院正对面)报名。 2.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3.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各用人单位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4.确定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确定录用人选。 5.人员公示。经过面试录取的人员将在“陇西人社”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6.体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乡镇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表。 7.审批及聘用。县人社局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人员审批手续,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后安置上岗,聘用期限为3年,3年后将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 四、日常管理 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办法,明确聘用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并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1.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由他人顶替上岗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天的; 3.不服从聘用单位管理或违反聘用单位管理制度的。 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公益性岗位: 1.已批准退休的; 2.已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实现稳定就业的; 3.自愿退出岗位的。 五、待遇保障 所聘用人员补贴及各类保险均按照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陇政办发〔2020〕74号)文件执行。 六、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七、咨询电话 0932-5910014 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2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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