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委决定公开招聘8名外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对象在南宁市区内有固定住所。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认同共青团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爱社会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4.中国共产党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先。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 三类岗位:8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准确填写《附件:江南区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扫描件发至共青团南宁市江南区委员会邮箱(jnqtw2005@163.com)。考生应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岗位名称+姓名+学校+专业”。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复印材料恕不退回。 (二)资格审核 由我委对报名者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后将电话通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面试 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资格复查。 五、考察及体检 (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二)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聘用公示 考察、体检通过后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江南区政府审批。审批同意后由我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三类岗位:约2530元/月。 以上待遇为综合待遇,包括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三类岗持社工证可获得相应持证补贴:助理社会工作师100元/月;社会工作师(中级)150元/月;社会工作师(高级)200元/月。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共青团南宁市江南区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771-4801860。 点击下载>>> 共青团江南区委员会 2021年7月20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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