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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库县公安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1-8-9 17:29| 发布者: 朵朵小编| 查看: 473| 评论: 0

摘要: 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缓解警力不足的问题,推动泽库公安工作发展进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 ...

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缓解警力不足的问题,推动泽库公安工作发展进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现将泽库县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不占编制)55名,女性占10%,其中:面向财政临聘人员招聘20名(男性18名,女性2名);面向退役军人考试招聘15名(男性14名,女性1名);面向各类公益性岗位招聘20名(男性17名,女性3名),招聘人员从事巡逻防控、应急处突、公安执法、后勤保障等警务辅助工作。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公安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 此次招聘岗位面向泽库县户籍人员(落户日期截止招聘公告发布前一天),原户籍在泽库县的应届毕业生不受落户时间限制。

3.公益性岗位、财政临聘岗位需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退役士兵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含中专),学历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天。

4.退役士兵和公益性岗位年龄30周岁以下,财政临聘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所有岗位的出生日期截止招聘公告发布前一天。

5. 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精神病史、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1.0以上,男性身高在165厘米以上(含165厘米)、女性身高在155厘米以上(含155厘米),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 报考公益性岗位和财政临聘岗位的人员必须是现在岗人员,且报名时须经原用人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每个环节结束后,需要递补的,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可递补一次。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9:00--12日17:3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泽库县公安局政工室,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退役证、毕业证、学信网上的验证报告(大专及大专以上)、“四类人员”证书原件、复印件,从事公安相关工作、财政临聘、公益性岗位人员须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蓝色背景),每名考生在财政临聘、退役军人、公益性岗位中只限报考一种类别。

(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公安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公共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笔试时间为2021年8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需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居民身份证,过期一年内算作有效,或社会保障卡,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派出所开具的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其他任何证件或复印件、电子证件都不能作为身份证件,如驾驶证、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等)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三)体能测试、面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1:3进行体能测试。如遇体能测试不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通过体能测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保留2位小数,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环节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政审。通过体检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派出所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并加盖公章后,送县公安局政工室。对因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办理聘用手续。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公安局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薪酬待遇

根据青海省公安厅、青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及最低薪酬标准的通知》、《关于下达全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及最低薪酬标准的通知》执行规定。

五、加分政策

1.公安专业考生加1分;

2.从事公安相关辅助工作满2年以上的(含2年)考生加1分;

3.“四类人员”满2年以上(持有证书)考生加1分;

4.财政临聘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满2年以上(含2年)的考生加1分;

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不累积加分。

报名地点:泽库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黄南州泽库县幸福路37号

监督电话:0973-8752110

                         泽库县公安局

                         2021年8月5日

附件:泽库县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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