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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贵州省黔东南榕江县城关地区中小学公开遴选63名在职教师公告

2017-7-6 17:07|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192| 评论: 0

摘要:   榕江县城关地区中小学2017年公开遴选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设一支素质好、业务精、勤奋敬业的中小学教师队伍,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选能任贤的用人机制,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发 ...
2017年贵州省黔东南榕江县城关地区中小学公开遴选63名在职教师公告

  榕江县城关地区中小学2017年公开遴选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设一支素质好、业务精、勤奋敬业的中小学教师队伍,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选能任贤的用人机制,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同时经过县编委办审核同意,我局拟确定面向本县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遴选63名在职教师补充到榕江县第一中学、榕江县第二中学、榕江县第四初级中学、榕江县民族中学、古州镇中心校、古州镇第二小学、古州镇第三小学、县示范幼儿园、县特殊教育学校等9所学校任教,以缓解城关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缺额问题。为做好遴选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教师遴选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和指导,委托县教科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遴选具体工作由榕江县城关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局)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及相关要求

  1、遴选计划:本次计划遴选63名中小学教师(其中:榕江县第一中学6名、榕江县第二中学4名、榕江县第四中学16名、榕江县民族中学10名、古州镇中心校5名、古州镇第二小学6名、古州镇第三小学14名、县示范幼儿园1名、县特殊教育学校1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57人、管理岗位5人、工勤岗位1人(详见《榕江县2017年公开遴选城关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二)》)。

  2、凡参加遴选的中小学教师,通过遴选调入新学校后,原聘任的聘用合同自然解除,人社部门行文调入新的单位后,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重新参加岗位竞聘。

  四、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此次遴选工作面向本县各乡(镇)中小学实名信息登记在编在册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代课教师及服务期未满或未接转的特岗教师,城关地区的中小学教师不能参加报名)。

  (二)遴选条件及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师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要求,并具备《榕江县2017年公开遴选城关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一览表》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见习期除外)。

  6、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受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属于新招聘(含特岗教师)和调动工作到新单位工作未满三年的教师,按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榕江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工作调配管理办法》(榕党办发(2015)1号)文件规定,不能参加遴选报名。

  五、遴选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核、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榕江县教科局公共邮箱和榕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5—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各乡镇中小学或县教科局人事股。为了不至于影响工作,一般情况下由乡镇中小学代为收齐教师的报名材料,初审后安排专人上交到县教科局人事股。

  3、报名要求:

  (1)填写《榕江县2017年公开遴选城关中小学教师职位报名表》(附件三)、《教师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及同意报考证明》(附件四)各一份。报名登记表请考生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榕江县教科局公共邮箱中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统一用A4纸打印。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职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写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必须持有委托人签名且按手印的委托书,并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由本人承担。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责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要求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榕江县教科局人事股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报名需提供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需持遴选报名表、报考证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获得表彰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3)凡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领导审核签字,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方能报考,同时,报考人员还需要签署报考承诺书。

  (三)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遴选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榕江县城关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遴选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核准,经核准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复审小组通知报考人员改报。

  (四)笔试、面试和考核

  1、笔试

  笔试考务工作由榕江县城关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县教科局于笔试前三天通知参加遴选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教科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设在古州一小。

  笔试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题目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在榕江县教科局公共邮箱、榕江县人民政府网以及榕江县教科局一楼橱窗公示(笔试、面试、考核、聘用等相关事宜均在此公示、公布)。对未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笔试结束后,依据招考职位计划数并结合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也参加笔试),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同学科报考人员平均成绩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当参加面试人数不足2人的遴选职位,其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阶段。对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以说课形式进行。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和面试时间另行在榕江县教科局公共邮箱、榕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3、考核

  主要考核参加遴选教师的工作业绩(以表彰奖励为准),表彰奖励加分直接计入总成绩(表彰奖励加分封顶15分)。

  表彰奖励加分范围确定为以下六类,要求提供表彰文件或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当年因同一事项获多级多次表彰的不重复计分,只计最高分。

  获奖证书认定时间段:2012.9.1——报名截止日期。

  ①获得县委县政府或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为教学质量一、二、三等奖的,每次分别按5、4、3计分,教学质量奖未标明等次奖的按三等奖计算。

  ②上优质课获得省、州、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为一、二、三等奖的,每次分别按省级5、4、3计分;州级4、3、2计分;县级3、2、1计分,未标明等次奖的按三等奖计算。

  ③获得省、州、县级教育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的分别计5、4、3分,以上奖项每降低一个等次递减1分。

  ④教师辅导奖。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科研部门、各级科研机构、各级科协、各级专业协会批准举办的学科竞赛和科技、艺术、体育活动获得国家、省、州、县级表彰为辅导一、二、三等奖的,每次按国家级5、4、3,省级4、3、2,州级3、2、1,县级2、1.5、1给辅导教师加分。

  ⑤获得国家、省、州、县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含多部门联合表彰)、县组织人社部门表彰的“师德标兵”、“十佳乡村教师”、“教学名师”、“教学能手”、“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每次分别计4、3、2、1分。

  ⑥获国家、省、州、县级教育科研部门表彰为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成果奖者分别计6、5、4、3分,以上奖项每降低一个等次递减1分。

  4、遴选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核成绩据实加分。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核成绩。

  笔试、面试、考核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审批聘用(办理调动手续)

  经笔试、面试、考核结束后,确定拟调动人员名单,由榕江县教科局和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榕江县教科局公共邮箱”、“榕江县人民政府网”以及榕江县教科局一楼橱窗进行3—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遴选过程中,如遇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位,成绩优者排前;如仍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位,成绩优者排前;如再次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位,成绩优者排前。

  在公示期内,如有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调动的,取消调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经公示没有异议的,将遴选结果报送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工作调动(聘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未尽事宜由榕江县城关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55-6674921、6674392(榕江县教科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

  0855- 6674388 (榕江县教科局纪检监察室)

  查询地址:榕江县人民政府网 榕江县教科局公共邮箱rjxjygg@163.com

  (附件一)榕江县2017年城关中小学遴选教师计划表.xls

  (附件二)榕江公开遴选教师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三)2017年公开遴选城关中小学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四)2017年公开遴选教师同意报考的证明.doc

  (附件五,报名册)榕江县2017年公开遴选中小学教师笔试成绩表.xls

  (附件六)城关地区中小学校岗位空缺情况一览表1.xls

  附件七:考生报考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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