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短缺情况和医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用工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规范程序、公正公开、择扰选聘、依法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要求及工资福利待遇 (一)招聘岗位:社会精神卫生防治科临床医师; (二)招聘人数:2名 (三)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 (四)岗位要求: 1、临床医学: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具备医师执业资格证,具有精神科从业经历者优先; 2、中医学: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备医师执业资格,具有精神科从业经历者优先;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临时用工管理办法》执行。 (六)其他要求:须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事业心。 四、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8月23日-2021年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地点: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七楼组织人事科(西宁市城东区果洛路41号) 五、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岗位要求需具备的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同底照片2张; 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0971-8567968。 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8月12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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