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兴县信访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信访局督查(复查)科岗位1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25日以后出生),长兴户籍。 4.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专科以上(法学、法律相关专业); 5.知悉法律关系、行政事务,具备较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普通话标准,会讲长兴方言。因工作需要,建议为男性。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5日-2021年8月27日 (8:30-17:00) 报名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长兴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二楼县信访局218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6031901,联系人:叶女士 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1份(照片为近期免冠1寸照)、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不退还) 2.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不符合报名条件以及提交材料不全的当场退回;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名人数未达到1︰5的,直接进行面试,不再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有笔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无笔试)=面试成绩。 4.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5.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6.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用工。工资、福利及待遇参照长兴县信访局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长兴县信访局负责解释。 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点击下载>>>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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