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做好全省公安机关“强担当、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战时思想政治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公传发〔2021〕137号)精神和《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目测、报名、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择优选拔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到陇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 二、招聘人数及范围 1.共招聘50名,其中:男性45人,女性5人。 2.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其中:退役士兵、在职公安公益性岗位人员可放宽至高中(中专)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士兵、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在职公安公益性岗位人员和持有C1以上驾驶证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2.具有陇西县户籍;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3年8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以下,无色盲,无纹身;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人员;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4)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 (一)现场目测 因工作特点要求,所有报名人员须现场目测合格后方可报名,凡目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男性身高低于170cm,女性身高低于160cm,裸眼视力低于4.6,色盲。 2.过于肥胖(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或过于消瘦(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3.骨、关节畸形;步态异常;影响功能及外观的指(趾)缺陷、畸形;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颈强直、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 4.重度白癜风、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纹身者。 5.口吃、嗓音明显嘶哑者;耳廓畸形、鼻畸形;眼球突出、眼球震颤、内外斜视;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过两个、不在一起的超过三个者。 (二)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30日至8月31日在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大厅(县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现场报名。 (三)所需证件 报名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报考者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加盖公章)。凡提供虚假证件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五、笔试 (一)时间和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于9月4日(上午9:00--11:00)到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大厅(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考前不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文史、公文写作及计算机应用等知识。 (三)笔试要求 笔试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和百分制计算办法。本次笔试实行“裸考”,所有考点及考场不提供物品寄存服务,请考生提前做好物品寄存,并于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积极配合考点安检和监考人员的入场安全检查。参考人员只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点,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智能电话手表、计算器等)等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点,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将在陇西人社微信公众号、陇西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公布。 六、体能测试 参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人数(男性、女性)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男子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引体向上、100米、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每项各占20分;女子体能测试项目为:800米、一分钟仰卧起坐、100米、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每项各占20分。 测试时间、地点将在陇西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陇西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公布。考生体能测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测试,不按时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成绩 招聘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70%+体能测试成绩×30%,确定拟聘用人员,各项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报考者的总成绩在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末尾出现并列时,优先聘用体能测试高分者。 八、体检 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数根据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对经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在陇西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陇西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和微博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陇西县人社局发文聘用,并由陇西县公安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经批准聘用的辅警属临时性岗位用工人员,不占用公安政法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和公务员身份,不享受民警相关待遇。工资待遇按照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甘公发〔2018〕15号)执行核发,即:基本工资2800元/月、工龄工资正式聘用后每满一年按50元/月的标准依次累计、岗位工资400元/月、绩效工资300元/月、值班补贴400元/月。“五险一金”按照《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六条之规定执行,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缴纳。 招聘的辅警最低服务期限为两年,两年内辞职的要扣除服装、培训等费用,两年服务期满可择优续聘。 十二、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透明度,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根据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本次报名、笔试等环节时,考生需全程佩戴蓝色医用口罩,并现场出示健康出行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疫苗接种证。 咨询电话: 陇西县人社局:0932-6614718 陇西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0932-5953012 投诉电话:陇西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0932-5953016 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陇西县公安局 2021年8月24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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