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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招聘公告

2021-9-27 15:44| 发布者: 小编丁丁| 查看: 327| 评论: 0

摘要:  一、 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省工研院)是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事业法人单位,隶属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依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致力于助推省内高校院所科技成果高质量落地转化, ...

 一、  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省工研院)是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事业法人单位,隶属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依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致力于助推省内高校院所科技成果高质量落地转化,承接国内外科技成果在我省引进转化,开展科技成果“二次开发”,组织科技成果中试熟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先进技术的转化应用和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黑龙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建成高质量成果转化平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发〔2021〕30号),建设一支高质量人才队伍,支撑省工研院高质量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若干。
  二、  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单位战略规划和岗位需求为出发点,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在全面考核应聘者的思想素质、知识结构、业务能力等基础上,严格执行招聘程序。
  三、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符合招聘岗位学历、专业要求,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黑龙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招聘岗位需求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
  3.年龄45(含)周岁以下;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被开除公职人员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人员。
  四、  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黑龙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招聘岗位需求表。
  五、  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派遣到省工研院工作。设定一年考察期,考察期满表现优秀、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并通过考试者,可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省工研院签订聘用合同。
  六、  待遇情况
  省工研院实行全员聘任制和与同行业有竞争力的自主薪酬体系,强化正向激励考核;符合相关人才条件的,可享受哈尔滨新区各类人才服务和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七、  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形式,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应聘者需下载并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将《公开招聘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文件名称格式为“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姓名”,邮件主题为“省工研院-XX部门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10月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相关材料:包括《公开招聘报名表》及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认证报告、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的电子扫描件;
  4.电子邮箱:hljsgyy_hr@163.com。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审查,在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中按照择优原则,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并在公告期结束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其线下资格审查及考试的时间和地点。通过资格审查人选低于岗位计划招聘数3倍的,缩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
  (三)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聘者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伪造或提供虚假资料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素质、思维和表达能力、岗位适配度等综合素质,计分方式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五)人选确定
  在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中按照综合成绩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通过考试的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多维度的背景调查,其中患有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疾病的,取消录用资格;证件不实、有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个人记录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任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解释。
  咨询电话:0451-51668054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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