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长兴户籍,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9月28日至2003年9月28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6.专业: 综合办公岗位1人:法律实务类。 办公室内勤岗位1人: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 工程岗位1人:设计学类。 项目管理岗1人:公共管理类。 7.其他要求: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其中综合办公岗位和办公室内勤岗位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村(社)工作经验。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有其他不适合在政府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8日—10月13日止。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地址:QQ邮箱地址3391225782@qq.com。 联系电话:0572-6094026。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详见附表1、网上自行下载),并附上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各1份,网上报名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按照顺序打包发送到邮箱地址。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考试 (1)笔试 采取理论考试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后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按40%计入考生总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生总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分按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 体检、考察无异议的,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有关编外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2-6094026。 县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点击下载>>> 和平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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