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0〕144号)要求,现将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60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见附件1)。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获得中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前(2021年9月30日)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最迟于资格审查前出具并提供。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具有济宁常住户口(2021年9月30日前落户)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1、个人报名 查询时间:2021年10月9日11:00-10月13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1年10月12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卫生类第二批)》、《诚信承诺书》,并于2021年10月19日9:00-10月23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21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区内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进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应聘人员须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交身份证、《2021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卫生类第二批)》《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5、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户口簿;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进入面试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23日上午9:00-11:0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及岗位的匹配程度等,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布。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 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37-3255630(9:00-12:00、14:00-17:00)。 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 2021年10月5日 附件1:2021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第二批)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1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第二批)应聘须知.doc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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