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省厦门市心欣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7年厦门市心欣幼儿园招聘非编辅助岗位人员公告 厦门市心欣幼儿园为全民事业单位,为听障、智障、自闭症和脑瘫等四类残疾儿童提供学前教育和康复治疗的特殊幼儿园。因工作需要,我园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非在编辅助岗位人员1名,从事医疗卫生保健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类、中医学类、临床医学类、预防保健类专业,具备相应专业资格证者优先。 3.户籍、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检费用自理)。 4.有中小学或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道德素质;能吃苦耐劳,有责任感。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材料提交: 1.《厦门市心欣幼儿园非在编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 2.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相关证书复印件。 请应聘人员于2017年7月17日前将以上有关材料寄厦门市心欣幼儿园(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环岛干道4768号厦门市心欣幼儿园;邮编:361015;联系人:方老师,电话:0592-2232320,13850094399)。应聘材料恕不退还,谢绝来访。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三)考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考试由笔试笔试(50%)和面试(50%)组成。 笔试:采用简答题和论述题方式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厦门市心欣幼儿园。 面试:采用综合能力方式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进入体检,经体检合格,最终确定录用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注: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需达到3:1方开考,若参加笔试人数比例不足3:1,参考人员笔试成绩需满60分,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 四、其他事项: (一)用工形式及待遇: 聘用后,按照厦门市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管理程序。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三年(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后表现良好的可续签。辅助管理岗工资待遇按厦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佣人员管理暂行规定4.5万元/年(含社保、公积金等)标准执行,另按市里有关规定发放年度绩效、文明等奖金。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18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年龄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7年7月16日)。 (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及以上学历。 (五)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认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认证最迟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得继续参加本次考试。 (六)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八)本考试简章由厦门市心欣幼儿园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 方老师 联系电话:0592-2232320,13850094399 在应聘材料上注明,此职位信息来源于厦门人才网 厦门市心欣幼儿园 2017年7月10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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