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光泽县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光泽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4名,其中社矫局1名,华桥司法所1名,崇仁司法所1名,止马司法所1名。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思想品行端正,乐于服务群众,责任心、事业心强,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光泽县户籍;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3日至2003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 7、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8、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岗位职责 1.宣传国家法律法规; 2.协助进行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 3.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协助制定和落实矫正方案; 4.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考核,进行通信联络、信息化核查和实地查访,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5.开展法治、道德、心理健康等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组织公益活动,开展帮困扶助工作; 6.做好社区矫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7.完成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岗位待遇 食宿自理。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能胜任岗位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签订劳务合同,工资待遇按县直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参照执行,试用期间工资按90%发放。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11月3日(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光泽县司法局办公室(光泽县杭中路16号环保大楼6楼)。联系人:元光美,联系电话:8373508。 4、报名材料:《光泽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学历信息网上下载打印的应聘者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六、选拔方式 通过面试方式进行选拔,面试事宜之后通知(应聘者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随时保持畅通,以确保及时沟通联系)。 七、体检和聘用 面试通过者按照要求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应聘者体检合格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二年。 八、注意事项 1、在招聘全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由县司法局作出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2、在招聘全过程中应聘者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核验行程、绿码等疫情防控工作。 九、附件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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