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按照市委关于“党建引领、智慧治理”推进市域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有效提升的实施意见。解决村(社区)人员力量薄弱问题,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拟面向社会招聘太平街道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网格管理员8人,驻社区辅警2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形端正,无残疾,热爱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三)户籍要求:具有盘锦市盘山县太平街道户籍。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4日-2003年11月4日)。 (五)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社区辅警岗位的盘山县太平户籍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 (六)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社会工程师、助理社会工程师)职业水平证书或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驻社区辅警要求:均为男性,体貌端正,身高1.70米以上,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以全日制学习形式在读的在校学生。 2.曾因犯罪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人员。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6.组织、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相关活动的。 7.有失信行为被相关部门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8.其他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 村(社区)网格管理员、驻社区辅警工资待遇按市、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盘山县人才”微信公众号及太平街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11月9日。 (二)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11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三)报名地点:太平街道便民服务大厅。 (四)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必须亲自到现场报名。报考驻社区辅警岗位人员现场报名时需进行身体初检,初检内容主要包括身高、体重、视力以及有无纹身等内容。 (五)注意事项:疫情期间,报名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需提供“健康通行码”绿码,登记后进入。审核通过的人员须携带核酸检测合格证明领取准考证。 (六)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之前需提前登录邮箱:tpjdzzk@163.com (密码:tpjdzzk1.)下载并如实填写《盘山县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盘山县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政审表》各两份。“报名登记表”需粘贴与所交同版的照片。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3.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4.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役证。 5.低保户子女需提供低保证。 6.岗位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7.2-6项相关资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户口簿复印件为首页和本人页)。 8.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证书注册备案表(考生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下载打印)。 9.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 10.同版免冠2寸红底正面证件照5张。 (七)报名要求及规定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格管理员和辅警岗位不可兼报。 2.招聘计划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需达到1:2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2比例的,将相应核减岗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考试安排及要求 (一)笔试 1.获得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2021年11月14日周日(上午9:00-11:00)。 3.笔试范围:行政能力测试、时事政治、“三农”工作等相关方面知识。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于2021年11月17日在“盘山县人才”微信公众号公布。 6.盘山县太平户籍退役军人本人、盘山县太平户籍低保户子女笔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100分。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及形式根据岗位特点进行设定。 3.面试时间:2021年11月19日。 4.面试地点以通知为准。 5.面试及总成绩于2021年11月22日在“盘山县人才”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权重比例各占50%折算成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人员名单在“盘山县人才”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六、体检及政审 (一)体检 1.体检在盘山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要求执行。 2.体检费用自理。 (二)政审 政审工作由县公安局太平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并出具书面意见。 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盘山县人才”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由太平街道负责调查核实,提出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审定。 (二)聘用 1.人员确定: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聘用人员。 2.岗位选择:拟聘人员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工作地点,即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自主选择村(社区)。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过程中每个环节实行签字背书,对考生和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5816006。 九、特别提示 (一)笔试用品由考生自带。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辅导培训。 (三)报名咨询电话:5816007。电话咨询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招聘工作结束(工作日),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四)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要按照盘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执行,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 十、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主办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根据盘锦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应聘人员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本次招聘工作的未尽事宜由太平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盘山县太平街道社区工作者空岗统计表》
中共盘山县太平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11月5日
附件: 盘山县太平街道社区工作者空岗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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