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泰安市水文局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7年泰安市水文局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招聘人员公告 泰安市水文局新建水资源监测设施运行管理实行购买社会化服务,按照《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水文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负责泰安市境内新设水文监测设施的运行和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事业心、责任心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水利、水文相关专业(含水文与水资源、水文地质、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水土保持、通信工程、环境工程、水化学等); 6、因从事水文勘测工作,限男性; 7、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填制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提交材料:①报名登记表(请下载填写),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提交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④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将提交的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taswzgk@126.com 联系电话:0538-6279856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谈吐举止、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三)考察、体检 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性质,为事业单位提供服务,不占用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正式聘用人员月工资不低于3500~4000元(含五险一金,工资具体金额与入职时学历层次和日常绩效挂钩)。 点击下载>>>报名表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5-29 11:57 , Processed in 0.061527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