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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1-12-8 09:21| 发布者: 朵朵小编| 查看: 381| 评论: 0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巡逻防控、应急处突等工作,根据《海北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细则》《刚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就刚察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公告如下 ...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巡逻防控、应急处突等工作,根据《海北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细则》《刚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就刚察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为刚察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勤务辅警28名,限男性;文职辅警2名,限女性;共30名。

二、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只面向刚察县,包括:本县户籍、本县生源、在本县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县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刚察县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外地毕业生因结婚等其他原因迁入刚察县的,户籍迁入时间以2020年11月30日前为准。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3、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面向退役士兵放宽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精神病史、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裸眼视力在4.6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刚察县户籍(户籍迁入时间以2020年11月30日前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治安(包括行政拘留)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5、本人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7、其他不适合担任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加分条件

1、教育部认可的司法类院校和公安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个人的;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中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从事四类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

2、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最高可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报名表中填写加分条件。

四、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3日(早8点30分至晚18时,双休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设在县公安局五楼政工办公室,报名考生须扫“行程码”、“健康码”、佩戴口罩,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退役证,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为原件和复印件;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每人限报1个职位。

3、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户口、身份、学历验证、加分条件、不得报考情形等,报考人员需填写《刚察县2021年招聘警务辅警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表》。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考试:招聘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办法,满分100分,笔试占60%、面试40%,体能测试为合格。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公安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该岗位招聘数额的1:3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如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经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后,进行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体能测试:笔试成绩确定后按比列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 10×4往返跑、男1000米长跑(女800米长跑)、纵跳摸高,地点另行通知。成绩计算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锻炼达标标准》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适应岗位工作需求的通用能力,招聘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4、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额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政审环节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政审环节人员)。

五、政审、体检、成绩和公示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照招考公务员的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政审未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成绩在刚察县广播电视台、走进藏城刚察、刚察公安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县公安局建立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微信联系群,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相关事宜,以微信联系群里通知为准,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聘用   

由公安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在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违反公安机关各种纪律规定,县公安局可取消其聘用资格。待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续签三年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

七、培训、管理及待遇保障

经培训合格后,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为2700元,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一个月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后薪酬待遇按《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主务辅助人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的通知》(青财政法字[2020]1542号)执行。县公安局在正式聘用后依法为辅警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青海省规定退休年龄的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社会保险费由公安机关和辅警人员按照规定比例缴纳,辅警人员缴费基数按照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核定,其个人缴费由县公安局按月在工资中代为扣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提前做好自我健康检测管理,每日早晚两次体温,最大限度减少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落实好不聚餐、不聚集,勤洗手,佩戴口罩等自我防护措施。遇有体温异常或其他身体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

2、考生须提前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2只。考生进入考点参加考试,须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者,不得进入考点。考试期间,初查验考生身份等需要外,无特殊原因不得摘下口罩。

3、考生在进入考点前和进入考场后,均须接受体温监测、消杀,体温异常考生严禁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为确保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根据近期全国疫情发展变化形势、青海省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及本次招录考试要求,考生应做好考前健康监测。

①近一周内有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以行程码为准)须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监测阴性证明。

②还须打印笔试前一天(彩色)健康码、行程码并签字;

在笔试当天将以上资料统一交于相关工作人员。缺少任意一项资料及“双码”异常的考生严禁进入考点。

5、考生存在隐瞒史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

6、考生参考期间必须服从考点所在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

九、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刚察县公安局     0970-8652523

刚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0-8651107

                                           刚察县公安局

 刚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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