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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省宜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7-7-18 14:07|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236| 评论: 0

摘要:    2017年宜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招聘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旅游强市”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旅游强市和国家旅游度假目的地建设,有效统筹和协调全市旅游产业发展 ...
2017年四川省宜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7年宜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招聘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旅游强市”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旅游强市和国家旅游度假目的地建设,有效统筹和协调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各项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到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门负责协调、指导、督查全市旅游工作。

  一、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合同管理、权责对等的原则。

  二、聘用岗位及其职能职责

  聘用岗位。

  宜宾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

  职能职责。

  1.负责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协调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县工作;

  3.负责制定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并分解到县和市直相关部门;

  4.负责督促检查旅游品牌创建及重大旅游项目建设;

  5.牵头抓好全市旅游产业发展重大活动;

  6.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全日制专科学历限旅游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熟悉旅游工作、外语水平较高、文字功底扎实、办会经验丰富者优先;

  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且年龄30周岁以下。

  四、聘用人员相关待遇

  实行年薪制,年薪收入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构成。基础工资按月计发,绩效工资根据职能职责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在年底经考核后一次性发放。

  基础工资视学历高低区别确定:全日制专科学历基础工资每月3000元;全日制本科学历基础工资每月4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基础工资每月5000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基础工资每月6000元。

  五、招聘工作基本流程

  报名、资格审查、体检和录用人员考察公示由宜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组织,笔试和面试由宜宾市发展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

  公告挂网时间、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告挂网时间

  2017年7月14日-7月28日。

  2.报名时间。

  2017年7月27-28日9:00-18:00。逾期不再报名。

  3.报名地点。

  宜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综合科206。

  4.报名需验交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简历1份;近期2寸免冠照1张。

  5.资格审查。

  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要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

  笔试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1.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8月5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1:3。

  2.面试时间:2017年8月12日。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3.面试方式:实行结构化面试。

  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合计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根据规定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的相关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聘用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合格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两年。合同期满后可视双方意愿,再商议续签事宜。

  六、聘用人员考核管理和绩效工资发放

  考核管理。

  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目标任务确定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统筹负责,成立聘用人员考核工作组,对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和当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提出相应等次意见。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绩效工资。

  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人员,年度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为专科学历人员3万元;本科学历人员3.5万元;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4万元;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5万元。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在其年度绩效工资基础上增发10%的奖励。

  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等次人员,按其合格等次绩效工资的60%发放。

  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人员,不发放绩效工资并解除聘用关系。

  七、违约责任

  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聘用人员在合同期未满单方面离岗违约的,将取消当年绩效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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