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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袁州区芦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招聘公告(5人)

2022-1-15 15:21| 发布者: 朵朵小编| 查看: 286| 评论: 0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队协管队员5名 :一、招聘对象1.岗位一:协管员,男4名,身体健康, ...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队协管队员5名 :

一、招聘对象

1.岗位一:协管员,男4名,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参军或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

2.岗位二:文员,女1名,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电脑操作和office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文字撰写能力,优先有新闻稿件刊登者,特别优秀的年龄适当放宽。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作风正派,热心城市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二)身体健康,无残疾和传染病。

(三)品行良好,未受过刑事处罚。

(四)工作有条理,细致认真,有责任心,办事严谨。

(五)复退军人、警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报名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过处分期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2.因违法犯罪受到公安机关治安拘留的;

3.本人及家属有参加邪教组织和恐怖活动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5.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或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的;

6.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7.曾被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工作岗位辞退的;

8.头、颈裸露部位及手臂有纹身者;

9.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录取方式

(一)公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3日—2022年1月17日,

2. 报名地点:芦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室。联系人:袁 13879558967 任 13672279047

3. 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

4. 报名要求:报名时携带好个人学历证明、身份证明、户口本、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人发表的文章证明等相关资料,按要求填写《芦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协管员报名登记表》,提供近期红底免冠照片1张。

(二)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芦村镇人民政府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体检人员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阶段,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并按程序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地点:芦村镇卫生院

(四)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违法违规等情况进行复审,并征求公安、纪检等部门的意见,考察未通过的,按成绩依次递补考察。

(五)聘用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向下替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薪资待遇

1、实行与芦村镇政府聘用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2、试用期2个月。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芦村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袁州区芦村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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